陈心光律师,中国共产党党员,毕业于军队院校,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团职领导干部,2007年从部队转业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成为专职律师。原为辽宁维权律师事务所律师、辽宁瑞唐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现为辽宁众来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
陈心光律师以自己厚重的人生阅历和大量的诉讼实践,在刑事辩护和建筑工程、房地产、知识产权、合同纠纷、股权转让、企业并购、婚姻、继承、人身损害等民事、行政诉讼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相关法律法规有比较深入的研究和把握。曾经代理的辽宁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无效案,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当年知识产权精典案例。陈心光律师还受聘企业的法律顾问,办理非诉讼事务,帮助企业化解和避免经营风险。从军30年,养成了真诚、稳健、执着、无畏但又不失睿智、亲和的性格。在法律服务中,始终保持军人的品质,秉持当事人利益至上的理念,积极地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服务过的主要客户:辽宁般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沈阳鑫海盛投资有限公司、辽宁远富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辽宁鸿源电子有限公司、沈阳山泰通讯网络工程有限公司等。
社会职务:辽宁省律师协会行政法委员会委员。
电话:13909830555